西貢蠔涌製炸彈案 三被告判囚26個月至4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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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12-14 23:15

撰文: 無綫新聞

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製造炸彈案,三名被告全部被判囚,監禁兩年兩個月至三年十個月。

首被告陳耀成被裁定「管有炸藥罪」,在高等法院被判監兩年兩個月。另外被裁定「串謀製造炸藥」和「管有炸藥罪」的被告鄭偉成和彭艾烈,分別被判監兩年十個月和三年十個月。

案發在前年,警方接獲線報懷疑有人在蠔涌亞視舊廠房製造炸彈,期間發現廠房冒煙同出現火花,行動中拘捕多人,並檢獲可以用來製造炸彈的粉末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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