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有關部門推出新政策,在內地工作的港澳台人士,可以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
國家主席習近平七月來港出席慶回歸系列活動時表示,中央會積極研究推出便利港人到內地學習、就業等具體措施。
國務院港澳辦、人民銀行及內地的住房城鄉建設部等聯合公布,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台同胞可享有住房公積金,日後亦可提取公積金,及享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
內地的住房公積金是由僱員及僱主供款,供款由百分之5至12不等,主要用於住房的消費。
文件指,跨城市就業的人可辦理異地轉移,即使不再在內地工作,亦可以提取賬戶餘額。
有學者認為,有助港人降低在內地置業成本。
廣州中山大學嶺南學院經濟學教授林江表示:「如果你取得這筆貸款,就可以用比較低的利息,通常百分之三;如果你一般商業銀行貸款至少百分之八以上,你可以節省超過一半利息,我認為這是相當有吸引力。」
另外,內地當局亦為北上升學的港澳學生專門設立獎學金,申請條件包括熱愛祖國、擁護「一國兩制」等。
至於在內地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工作的研究人員,亦可以申請各類社科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