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其中一項議程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下周三投票表決。有列席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指,分組討論時會提出包括法律基礎,如何不牴觸《基本法》等議題。
一連六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將審議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在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西九總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合作安排議案。列席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指,人大常委會下周三會就議案投票。而在下午的分組討論時,她會提出法律基礎及如何不牴觸《基本法》等議題。
譚惠珠表示:「我一直在香港開始都說,《基本法》118、119條及第7條,即是香港政府有責任發展我們的經濟,協調有關政策及根據第7條,有權在高度自治範圍內批租土地。」
被問到用這幾條怎樣不牴觸《基本法》18條,譚惠珠稱:「很簡單我個人的看法,第18條是引進法律,要全個特別行政區全境,以及特別行政區全人類都要遵守的事,而不是一個特定區域,而是用這個區域的人去遵守。」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表示:「根源就是整體《基本法》有關出入(境),有關授權香港,管轄香港範圍內的土地等等的條文,包括香港發展的條文,港口、出入口相關的規定,這些條文都是依據。」
特區政府三名主要官員,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下午亦會列席分組審議,是回歸以來首次有特區政府官員列席。
按照特區政府時間表,會在完成「一地兩檢」「三步走」中「第二步」後,明年開始進行本地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