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出售《壹週刊》的交易告吹後,未能收購的商人黃浩入稟控告壹傳媒毀約,又發聲明指過去半年已支付約一億元,對對方單方面終止交易表示遺憾。
黃浩以公司名義入稟控告壹週刊有限公司等三間公司毀約,要求交還保證金及賠償;又以個人名義控告壹傳媒、《蘋果日報》及社長張劍虹,指《蘋果日報》去年十二月一篇報道誹謗他,要求刪除及賠償。
去年7月壹傳媒宣布,向黃浩牽頭的財團出售《壹週刊》等雜誌在本港及台灣的業務,連同其他注入的雜誌業務資產,涉及5億元。
到上月初公布黃浩已支付1.48億元,作為收購香港《壹週刊》代價及其他資產的保證金,但之後又公布黃浩未能成功將收購款項匯到公司的銀行戶口,因未收到買方承諾將支付的資金,視作買方終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