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前學生領袖在終審法院裁決後說,社會應再次思考何謂暴力。
上訴人周永康表示:「不少朋友仍然批評,重奪『公民廣場』是暴力,『雨傘運動』是暴力,但在制度暴力面前,大部分人都是以極其克制及和平的方式反抗,到底何人才是真正的暴力及暴戾。」
上訴人黃之鋒表示:「我絕對不會形容今次為勝利,亦不覺得有甚麼實質具體原因,值得我們大肆慶祝。我們面對的是今天開始,終審法院的判決印證了『公民抗命』的非暴力原則、標準,法院將定義收得相當窄。」
上訴人羅冠聰表示:「在當這些類同案件出現後,要用上訴庭嚴苛的判刑指引來判刑,大家可以想像一下,今次為何我們得直,是因為判刑指引在我們『重奪公民廣場』案之後才頒發。假如『重奪公民廣場』案在今天發生,我們也會被判六至八個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