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五月將實施新例,容許歐盟公民引用被遺忘權,要求刪除網絡上部分個人資料。本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將推出新指引,提醒公眾需要注意的地方。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看看我們可否在三月份發出指引,這個指引除了讓公眾之外,尤其讓做生意的人,如果他要跟歐盟做生意的話,有甚麼要留意,可能觸犯歐盟新條例,其中一個,我亦比較過,是有沒有被遺忘權,我們會在這方面做一個新指引,再考慮有沒有需要修訂有關法例。」
被問到香港有沒有需要引入被遺忘權,她說:「需不需要好像歐盟明文規定,明文寫出來怎樣去做呢?我們現在條例是比較原則化,沒有寫得如此清楚,我們在這方面要看立法原意、模式,原則化的話,可能有一個論點就是不需要,沒有迫切性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