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城巴去年在藍田失事翻側,造成一死多傷,城巴司機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5個月、停牌5年。
62歲被告文振鵬去年1月14日,駕駛由馬鞍山開往中環的681號城巴,去到藍田落斜駛入鯉魚門道時,懷疑失控撞壆翻側,造成一死二十人傷,他報稱事發時頭暈,而當時的行車記錄儀顯示,超速約每小時十公里。
文振鵬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由於被告駕駛的是公共巴士,事件令多人受傷,加上被告當時沒嘗試減速,顯然不專心,因此要加刑。
而被告雖然有高血壓和高膽固醇,但情況都在控制之中,因而要判處監禁性刑罰,判囚45個月、停牌5年,亦要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