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少女在台灣旅遊期間遇害,同行的男子涉嫌盜用她的提款卡,被控盜竊及處理贓物罪,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下月再提訊,期間被告交由懲教署看管。
19歲被告陳同佳,報稱學生,被控上月以死者潘曉穎的提款卡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的銀行自動櫃員機,提取合共一萬八千五百港元。而在本月13日在知道或相信是贓物的情況下,仍不誠實地收受屬於女死者的銀行自動提款卡、相機、智能電話及二萬元台幣。他被控兩項盜竊罪及一項處理贓物罪,暫時毋須答辯。
裁判官獲辯方確認被告的家屬未有到庭,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而被告亦沒有申請保釋,辯方在庭上表示,放棄每八日覆核保釋申請的權利。案件下月12日再提訊,期間被告交由懲教署看管。
20歲女死者潘曉穎上月同男友到台灣旅行,期間遭殺害並棄屍在淡水竹圍。男友其後獨自返港,死者家人報警求助。警方事後發現女死者的戶口被人提款,星期二拘捕了她的男友。
潘曉穎的母親抵達台灣,並到發現遺體的現場淡水竹圍致祭,也到過士林地方檢察署。據報台灣當局確認關係之後,會安排將遺體移交家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