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展開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 建議侮辱國歌最高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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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8-03-15 20:07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正就《國歌法》展開本地立法工作,並提出立法建議。

政府建議任何人參與或出席奏唱國歌場合,在奏唱國歌時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

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監禁三年及罰款五萬元。

內地的《國歌法》要求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政府就建議中小學須教育學生唱國歌,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及遵守國歌奏唱禮儀。

《國歌法》去年十月一日起在內地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隨後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府計劃於今個立法年度提交草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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