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被告涉旺角暴動案 控方指梁天琦非可靠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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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8-05-03 04:36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年旺角暴動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等控罪,控方結案陳詞時指,梁天琦聲稱舉辦選舉遊行是製造煙幕,又指他並非可靠證人。

梁天琦由囚車押到高等法院應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並播放多段片段。前年二月九日凌晨一時許,警方要求人群十分鐘內離開,否則會使用最低武力拘捕。

期間第三被告盧建民先後十一次丟東西,第二被告李諾文不時發言,附和梁天琦和黃台仰的呼籲,並接過盾牌,第四被告林傲軒的身體動作顯示,正教人如何使用盾牌。

當警方準備驅散人群時,黃台仰發號施令「3、2、1」,示威者向前衝向警方防線,並發生肢體衝突。控方指,除了砵蘭街、山東街等的證據,陪審員要知道,本民前在之前一日約中午,在網頁呼籲公眾到旺角「直接行動」。

又指梁天琦及黃台仰聲稱舉辦選舉遊行,是製造煙幕,當晚較早前召喚更多人出旺角,並「騎劫」現場人群,以本民前的名義領導對抗警方,與聲稱舉行少於三十人的選舉遊行背道而馳。

二人亦拒絕警長介入斡旋,而是認真地叫群眾一起抵抗警方執法,即使是遊行都不可以作出擾亂挑撥、威嚇侮辱、導致社會秩序被破壞的行為,行為都是非法。

控方認為,梁天琦並非可靠證人,證供矛盾,對案情不利的說話或事情都表示看不到、聽不到,又指如果陪審員確認黃台仰和梁天琦當日是共同犯案,黃台仰當日的言行就會「入埋你數」,兩人要為言行負責。

控方會在星期五繼續結案陳詞,法庭預計,辯方會在下星期完成結案陳詞,四男五女陪審團最快會在今個月中退庭商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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