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逾300萬元龜隻被盜案 被告判囚18個月

法庭

发布: 2018-05-09 00:01

撰文: 無綫新聞

大埔荔枝山村前年發生龜隻失竊案,總值逾300萬元,被告裁定接贓罪罪成,在區院被判囚18個月,並向事主賠償3萬8千元。

案情指,荔枝山村村長前年被人偷去28隻金錢龜及8隻黑頸龜,總值約340萬元。

警方事後在一名買家的寓所中搜出25隻龜,追尋來源後,在被告的手機中找到31張龜隻照片,而被告聲稱受友人所託出售龜隻。法庭早前裁定其中兩隻龜屬村長所有。

辯方表示,被告每售出一隻龜僅獲益1千元,並願就案件作出賠償。

法官指,被告在短時間內出售失竊龜隻,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被告並無同類案底,並已將賠償款項存入法庭,故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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