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曾拒美國移交逃犯要求 有立法會議員促政府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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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8-05-30 02:13

撰文: 無綫新聞

美國國務院的報告披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年十月按中央政府指示,拒絕美國移交一名逃犯的要求,是97年以來首次。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事件罕見,要求政府進一步交代。

美國國務院因應《香港政策法》,就香港去年九月至今年四月實施「一國兩制」情況向國會提交報告,其中提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年十月拒絕一宗移交逃犯的要求,並以疑犯涉及內地另一宗刑事案件為由,交予中央政府看管。而中央政府無提供有關案件的資料。

報告指,香港過往在移交逃犯問題上,與美國一般有良好合作,這次是97年以來首次拒絕要求。有立法會議員促請政府公開更多資料。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稱:「如果有任何不清不楚,糊糊塗塗,甚至有政治原因,不是犯罪或罪犯罪行輕重的原因,來無理拒絕另一方的引渡要求,這是很嚴重的事,破壞香港信譽。」

他指,香港與內地未有簽署移交逃犯協議,質疑當局用甚麼形式將疑犯交予中央。做過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就表示,港府有權拒絕移交疑犯予其他國家。

新民黨香港島議員葉劉淑儀表示:「香港政府可保留權利,如果有人要求移交我們的國民,即是中國人,而負責香港外交事務的政府,即是中央人民政府。如果認為涉及國防、外交或重大的公眾利益或政策,是香港不可移交的。」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是按照香港法律處理移交逃犯要求,不評論個別個案。外交部要求美國停止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表示:「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任何外國無權干涉,美方發表有關報告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對此我們表示強烈的不滿和堅決的反對,我們要求美方停止錯誤做法,在涉港問題上謹言慎行。」

她又指,中央政府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是堅定不移,亦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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