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內拍照女子明日進行簡單審訊 暫由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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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8-05-30 01:34

撰文: 無綫新聞

在高等法院內拍照的女子唐琳玲再出庭應訊,高等法院明天進行簡單審訊,期間她要由懲教署看管。

唐琳玲上星期三在高等法院法庭公眾席拍照,她拒絕承認藐視法庭,原本獲准以五萬元保釋,但未有依時繳交保釋金,被法庭發出通緝令,星期二下午被捕。

控方指警方在她的電話內發現三張在庭內拍攝的照片,拍到佔旺藐視法庭案中部分被告及大律師的容貌,已和三名目擊證人錄取口供,唐琳玲則保持緘默。唐琳玲指案件是公開審訊,自己曾與耶穌交談,耶穌認為她無辜。

法官陳慶偉建議,在短時間內進行簡單的審訊,建議她再尋找法律援助。唐琳玲反問,法援律師是外國人抑或香港人?是否專業?否則會自己安排法律代表。法官回應可自行安排較好。

就未有繳交保釋金,唐琳玲指早前提款時發現被人偷去現金及信用卡,已經報警,希望法官特別考慮。法官問她有沒有香港地址?她指有地址,只是不熟悉香港環境而寫錯。

法官再問她是否有精神病?她答絕對沒有。法官問控方如何處理精神病人,控方指未處理過。

法官之後休庭讓唐琳玲與法援律師見面,但她最終拒絕法援協助,決定自行抗辯。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星期四審訊,屆時會傳召證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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