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海港城珠寶店劫案,其中一名被捕男子何東成曾犯案纍纍,25年前已被判終身監禁。
何東成曾被法官形容為高度危險的械劫集團首領,名義是「終身監禁」,但其實也有機會獲釋。
以何東成為首的械劫集團,在86至91年間曾械劫十多間珠寶金行,超過一億二千萬元財物,期間更有金行少東被槍殺。何東成其後落網,1993年被裁定15項行劫罪和2項開槍拒捕罪成,被判17次終身監禁,另外誤殺罪成判監禁25年。
政府之後修例,為這些重犯設定最低刑期,由法庭裁定,何東成的個案在2005年,由高等法院法官彭鍵基處理,法官指他的罪行最低刑期應是45年,因認罪和獄中表現良好可獲扣減,最後將最低刑期定為20年。
何東成服刑滿20年後,再交「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審視,根據罪行性質和悔意等18項因素,再覆核刑期,何東成最後在2014年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