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童被疏忽照顧,導致嚴重體弱、腦部永久受損,她父母被裁定罪成後,高等法院聽取求情。
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女童42歲母親,一項疏忽照顧兒童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52歲父親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控方庭上讀出女童最新醫療報告,指她呼吸系統因有肺炎及感染而變差。根據醫生經驗,同類情況病人活不過二十歲。如有其他疾病包括感冒,亦可能會突然死亡。
女被告一方求情指,沒證據證明女童營養不良及身上傷勢,由女被告蓄意或直接造成,她的罪責只是延遲帶女兒接受治療。
法官指案發時七歲的女童嚴重受傷,身體狀況極差,卻被藏在單位內沒其他人知道。女被告作為母親,看著女兒受苦而無動於衷,反問還有更惡劣的母親嗎?
而女童2015年送院後,體重不足十五公斤。女被告一方指,「有些小朋友天生很瘦」,但法官指,「不用醫生都知,這並不正常」。
男被告一方呈上求情信,承認當初沒一早揭發事件,造成今天的局面,表達深切道歉,希望獲輕判。
法官指他在警方調查時說謊,有理由相信他與女被告共同行事。
現年十歲的女童,三年前因一度無呼吸脈搏,醫生診斷後,證實嚴重營養不良、皮膚潰爛、腦部永久受損,至今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