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譚得志違反文娛中心規例罪成 高院舉行上訴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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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8-07-02 20:03

撰文: 無綫新聞

社民連梁國雄及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前年被裁定違反《文娛中心規例》罪成,高等法院舉行上訴聆訊。

兩人到高院上訴,他們2015年到灣仔伊館,在星島新聞集團舉辦的校際辯論賽上,向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示威。二人前年被判罪成,判監七日,譚得志獲緩刑一年。

梁國雄的代表律師指,文娛中心的使用者,包括辯論賽的星島職員、嘉賓和觀眾,他們的權利由康文署署長根據《文娛中心規例》賦予,示威者的示威權利由《基本法》賦予,相比之下,文娛中心使用者的權利是有限及低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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