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放寬對電視節目中間接宣傳的規管。
通訊事務管理局經過一個月公眾諮詢後,宣布本月27日起,除新聞、時事、兒童、教育、宗教儀式及其他崇拜節目外,持牌機構獲准在電視節目中播出間接宣傳,包括容許植入式廣告。
通訊局指,放寬規管有助廣播持牌機構增加廣告來源,並在廣播業競爭日趨激烈之際,為持牌機構提供更佳營商環境,與保障觀眾利益之間取得平衡。
通訊局指播出間接宣傳時展示要自然,不會令人覺得突兀,亦不得直接推銷產品或服務。
通訊局廣播業務守則委員會主席鄧國斌表示:「例如衣香鬢影的表演晚會上,主持表演過場時,突然向出席嘉賓派發通常都大家不會在這場合食的食品,例如用手撕開的食品,讓嘉賓即場進食。過程之中觀眾清楚看見食品品牌及商標,而主持亦不停對食品質素表示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