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一項研究建議政府與私人土地業權人透過換地,釋放土地發展公營房屋。
港大科斯產權研究中心,估計新界有約四千公頃私人擁有、未被發展的土地,建議政府效法日本、南韓、德國等,推行「土地區劃整理」的土地交換機制,容許私人土地業權人交出一定比例零散、不工整、不適合發展的土地給政府,以換取面積較小,但發展潛力較高的土地。
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副系主任蔡鴻達指出:「一千公頃(私人土地)上繳四百公頃的發展商責任土地,如果全部當中四分一,即一百公頃的土地改劃成為公營房屋,已經做到七萬六千個單位。」
中心又建議政府發行「土地債券」,收回新界私人土地,如發展商持有的閒置農地、原居民的祖堂地等。「土地債券」可以在市場流通,持有人可用債券再加現金補地價,向政府購買重整後的土地。
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系主任鄒廣榮說:「今時今日那塊地放置在那『曬太陽』,亦都沒有用到,沒有收入,但如果你換『地債』後,有二手市場可以套現,在二手市場套現時,對他來說多了個選擇,我今時今日套現又可,留待這權益將來投地亦可。」
中心會將建議提交土地供應專責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