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星指市民倘不及待銷售商回收舊電器 可自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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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8-07-31 19:02

撰文: 無綫新聞

黃錦星又說,回收商在新計劃下,最快在消費者買電器後三日回收舊電器,但等不及的市民自行找「收買佬」回收,亦不違法。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夏天來臨前,大家『一窩蜂』買新的冷氣機,即使銷售商都不能承諾,很快送貨予市民大眾。因為大家知道高峰期時,可能說一周後有新貨也不奇怪,所以大家要明白此事應有平衡。(回收商)應有足夠能力,大家理解新的法規開始時,大家都有適應期,所以亦預留了額外足夠的物流,應對所需訴求。」

被問到可否給「收買佬」自己解決?黃錦星指:「現時建立的制度,是有一個法定免費除舊服務給予大家做平衡,如果大家好像以前胡亂棄置,或給予『收買佬』,而『收買佬』最後胡亂拆解,破壞環境,這是大家不想看到,也不應做的。」

再被問到可否棄置在垃圾站時?黃錦星稱:「法例現時沒有防止此事,你這樣做不會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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