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與男子串謀賄賂村居民代表 分別被判監四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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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8-08-17 04:4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發展商串同一名男子,行賄一名鄉村居民代表,換取對方不反對興建丁屋,分別被判監四十個月。

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兩名被告早前被裁定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

案情指發展商計劃在大埔荔枝山村興建十間丁屋,但一名非原居民代表2014年去信政府,反對其中一項興建丁屋的申請。發展商去年透過第二被告,向該名反對人士支付六萬元賄款,並稱會再支付五十四萬元,換取對方不反對興建其餘九間丁屋。

法官判刑時指,行賄六十萬元並非小數目,又認為兩人刑責相同,共同破壞了村長制的忠誠和信任,有必要判處阻嚇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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