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昕毋須「同行同檢」事件 機管局敗訴須付訟費

即时港闻

发布: 2018-08-23 00:31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在機場遺留行李,由職員代送入禁區事件,高等法院裁定空中服務員就機管局容許毋須「同行同檢」提出的司法覆核勝訴。

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代表,到高院領取判詞。

前年三月,航空公司職員替梁振英幼女梁頌昕,遺留機場禁區外的行李通過安檢帶到禁區。

國泰港龍航空公司職員羅美美提出司法覆核,指機管局容許梁頌昕不需「同行同檢」,屬於越權。

高院的判詞指,保安指引清晰規定,保安人員用X光儀器檢查行李時,乘客必須在場,認為「同行同檢」確有助提高安全效率,裁定申請人勝訴。機管局須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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