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東主殘酷對待動物罪成 被判罰款一萬元

法庭

发布: 2018-08-29 01:51

撰文: 無綫新聞

餐廳東主涉嫌虐待放置店外兔子,早前被判定殘酷對待動物表證成立,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一萬元。

案情指,被告將兩隻兔子放置於鰂魚涌一間餐廳外的橫巷,懷疑疏於照顧,導致兔籠布滿排泄物,兔子皮膚發炎及脫毛。有市民懷疑有人棄養動物,而向愛護動物協會舉報。

被告供稱,每周皆有為兔子沖涼及清洗兔籠,而毛髮則為剃除而非脫落。

裁判官指被告的辯解理由不合常理,接納獸醫專業意見、即兔子的皮膚感染,源於身處充滿排泄物的惡劣環境,亦不接納被告指其員工擬領養兔子,為「易於打理」而剃去兔毛,判被告罰款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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