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多次掌摑及劇烈搖晃未滿月女兒,令女兒腦水腫嚴重昏迷。他在高等法院承認虐兒等四項控罪,明天判刑。
曾任廚師的26歲被告,被控三項虐兒罪及一項刑事恐嚇罪,他全部認罪。
案情指,被告前年與女友租住元朗洪水橋一個單位,兩人的女兒十一月底出生。被告女友母親其後搬入單位,經常與被告爭執,令被告脾氣變得暴躁。
同年十二月,被告因忍受不了未滿月女兒哭聲,先後三次粗暴對待女兒,包括掌摑及劇烈搖晃她。
最後一次,即前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告發現女嬰被掌摑後沒有反應,被女友母親質問下情緒激動,到廚房取出菜刀指嚇對方。
醫生報告顯示,女嬰當晚被送院搶救時昏迷,腦部出現嚴重缺氧和腫脹,腦部和眼部多處也有出血。目前女嬰右眼失明,左眼的視網膜完全脫落,仍未能自行呼吸,須依賴餵食維生。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人生經驗不足,因不懂處理壓力而犯案,而女嬰目前的境況將令他一生自責和內疚。法官聽完求情後,將案押後至星期二判刑。
被告去年初被捕後否認控罪,案件原定在區域法院審訊。但法官認為女嬰受虐待情況嚴重,若被告罪名成立,區院最高可判處的七年監禁,不足以彰顯公義,故將案件轉交高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