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衝擊立會案 法官指上訴方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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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8-09-06 19:30

撰文: 無綫新聞

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衝擊立法會案,終審法院就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十三人的上訴展開聆訊。

黃浩銘與同案十二名被告,到終審法院應訊。

案發於2014年6月,十三名被告衝擊立法會,反對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原本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覆核刑期後,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八至十三個月。

代表其中五人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陳詞時指,案發時上訴庭未有新判刑指引。即使上訴庭認為原審裁判官,判刑時原則上犯錯,但原審判刑並非明顯過輕,而且所有人已完成社會服務令。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本案判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暴力程度,質問上訴一方是否試圖淡化涉及的暴力,上訴一方似乎沒有太大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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