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政府跨部門小組研改善外判制度 已初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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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8-10-04 02:32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檢討外判服務制度的跨部門小組,據了解已有方案,包括標書要訂明外判工人可享有約滿酬金或離職特惠金,招標制度亦會調整評分準則。

食環署、康文署、房屋署等都會有服務外判。有做了十六年的外判工擔心,承辦商在需要時,可能為節省遣散費而提前解僱。

政府外判清潔工李太指:「做那麼久,還有一兩個月就合約滿,突然不做,就甚麼都沒有。」

去年底長沙灣海麗邨清潔工外判商,因未獲新合約,要求員工簽署自願離職文件。當時被指是想逃避支付遣散費,員工一度罷工。直至新舊承辦商達成協議,員工獲按年資發放獎金才解決。

據了解,政府跨部門小組檢討外判服務制度,已有改善方案,日後會在標書中訂明,員工離職時獲發不低於遣散費的約滿酬金;即使未做滿兩年被裁,亦可按比例獲發離職特惠金。

政府的招標制度一直被指「價低者得」,現時大部分合約技術評分、即是前線員工的薪酬、裝備的因素,只佔三成,日後會增至四成。

有議員認同改善方向,但應一併解決其他細節,例如有颱風津貼,而長遠要減少外判。

社會福利界議員邵家臻說:「在颱風的時間,除了必不可少的工種外,是不需要上班的;如真的要上班,應該要雙計的。」

工聯會勞工界議員陸頌雄稱:「其實這些職位都是政府在各個部門,長期有需求的職位,為何要節省那些少錢,去將責任外判?」

他們都期望《施政報告》會公布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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