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察通訊員承認收受七項利益罪 涉款逾60萬元

法庭

发布: 2018-10-30 01:1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前警察通訊員,涉嫌向三名同事索取及接受7筆貸款,遭廉署拘捕,被控七項收受利益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控罪。

案情指,36歲被告為前警察通訊員,涉嫌於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間,在未經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下,先後向三名同事索取及接受6筆共逾61.3萬的貸款,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2007年加入警隊,為家中經濟支柱,因工資不足和沉迷賭博而犯案。而被告只是向同級同事借款,沒有賄賂及以職級強迫下獲得金錢,案發後自動辭職。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以便索取背景、社會服務令及經濟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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