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表演活動公開發售的門票一票難求,政府考慮修例打擊炒賣「黃牛票」;另外,也會研究推行實名制,和調低主辦機構內部認購比例。
八月底,柴灣的城市售票網票房外,一名輪候買劉德華演唱會門票的人,因為插隊問題被斬傷。開售前主辦機構決定,只能經網上、電話及流動應用程式訂票。
之前一個月,就有內地人在紅館外兜售黃子華棟篤笑門票被捕,最後因為「違反逗留條件」被定罪。
民政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會考慮是否從多方面修例,打擊「黃牛票」。
現時《公眾娛樂場所條例》,規定不可以以高於門票本身價值轉售,如被定罪最高可被罰二千元。
不過,康文署轄下場地、即紅館和伊館等,由於毋須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所以炒賣這些場地的門票沒有違法。
政府說,原則上不反對探討立法打擊「黃牛票」,但由於涉及刑事罪行,必須審慎。
不過文件亦指出,單靠法律不能夠杜絕「黃牛票」,增加公開出售的門票亦是有效方法。現時經城市售票網出售的紅館和伊館節目門票,主辦機構最多可保留最多八成座位作內部認購。
政府認為,內部發售門票比例上限有下調空間,但亦指內部認購門票數目會直接影響盈虧。
另外,政府亦認為「實名制」售票有效,但在大型場地實行會有一定困難,包括觀眾要提早到場核實身分,政府說會繼續研究。明年第三季向立法會匯報研究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