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一地兩檢符基本法 駁回梁國雄等司法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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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8-12-12 22:07

撰文: 無綫新聞

高等法院駁回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四人就高鐵「一地兩檢」條例提出的司法覆核,指「一地兩檢」符合《基本法》。

提出司法覆核的包括梁國雄及郭卓堅,到高等法院領取判詞。

法官周家明指出,國家憲法列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政策是否符合《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亦可透過決議等方式行使這項權力。人大常委會去年底決定「一地兩檢」合憲,雖然形式上不是釋法,但對本港法院及內地機關均有約束力。

本案爭議不在於人大常委會以甚麼方式處理「一地兩檢」問題,而是人大常委會有否作出決定的權力,認為本港法院無權決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否不適用於香港,因此不接納申請一方提出《基本法》具排他性、即人大常委會不能在《基本法》框架外制定對本港具約束力的規定,又指看不到在香港設立內地口岸區處理出入境及清關等事宜有違《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駁回四人的司法覆核申請。

法官又指,其中一名申請人梁頌恆不必要地將立法會主席列為答辯人,下令他代立法會主席繳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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