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女機場襲擊羅冠聰罪成 上訴被駁回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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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8-12-21 04:45

撰文: 無綫新聞

四名男女被裁定去年襲擊時任立法會議員羅冠聰罪名成立,判監禁三個月,上訴被駁回,要即時入獄。

被告高傑飛、唐發祥及鄺桂嬋,被判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罪兩項罪名成立;70歲的劉必泉非法集結罪成立。各人被判入獄三個月。

案發在去年一月,羅冠聰聯同朱凱廸、姚松炎等人,到台北參加論壇後回港,在機場遇到示威。

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就羅冠聰的證供作了全面分析,並考慮到現場非常混亂,很多人逼向、推撞和拉扯羅冠聰後,才接受羅聲稱被「拳打」的解釋,並無不妥,上級法庭無理由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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