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在瑪麗醫院羈押時一度逃脫的疑犯,承認四項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再訊。
三十四歲報稱商人的被告李俐樺,又名李亮,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使用偽造身份證、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逃離合法羈押或監獄,及抗拒警務人員四項控罪。
案情指,李俐樺2015年使用中國護照入境,同日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申請簽證,並出示一張香港身份證。職員懷疑是偽造後報警,將他拘捕。
他其後棄保潛逃,到去年11月以李亮的外國護照入境時被捕,之後報稱不適,在瑪麗醫院留醫期間從廁所天花逃脫,翌日在灣仔一間酒店被捕。
辯方求情指,被告2015年來港想申請美國簽證,是希望帶在北京的兒子到美國醫病,但案件審訊期間兒子進入急症室,被告想回去協助才棄保潛逃。
裁判官問被告是內地居民,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申請簽證時,為何要向職員出示香港身份證,質疑是否試圖隱藏身份。辯方表示,需要進一步了解。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二月八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