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法會議員收到多名自助洗衣店特許經營者求助,指經營商提供的賬目不清晰,亦未有提供承諾的支援和服務。
有市民指,每人投資了至少30萬元,以特許經營方式開設自助洗衣店。這些自助洗衣店以八達通交易,他們不滿經營商發出的月結單沒有顯示每宗交易的紀錄。當加盟者向經營商索取有關紀錄時,就被要求收取380元費用。
加盟者又設訴,經營者安裝的洗衣機和乾衣機經常故障,但未有按承諾及時維修。
陳小姐說:「臨時合約只是說會支援機器和舖面裝修,到最後開店以後,連閉路電視那麼基本的設備都不包,售賣機都不包,全部都要我們自己自費。 」
阿寶(化名)稱:「我們輾轉發現,原來問題不是機器壞,師傅一來到看,不用拆亦不用研究(機器),就知道安裝有問題,導致機器間歇性故障。」
協助他們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近兩個月收到約二十宗求助,涉及同一經營商,又指目前未有法例保障加盟者。
經民聯九龍西議員梁美芬表示:「在香港現時而言,對於這些特許經營權是三不管,我們曾經去過消委會,(查詢過)是否屬於貨不對辦,消費者委員會卻不予理會。所以我們在此呼籲,香港政府必須在制度、政策和法例上急起直追,清除香港在特許經營權的制度上的漏洞,以及不及格的情況。」
她將會協助加盟者與經營商調解,又會在立法會提出質詢,要求政府立法規管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