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修例禁入口電子煙等 違者最高可囚六個月及罰款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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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9-02-12 19:36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建議修例,禁止電子煙及其他新型吸煙產品。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禁止入口、製造、銷售、分發電子煙,及其他新型吸煙產品,經定罪可判監6個月及罰款五萬元。

在禁煙區內使用電子煙等,可判處定額罰款1500元,或經法庭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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