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份私人遊樂場用地契約在2026年或2027年到期,政府強調不一定獲續約,之後也要繳付市值地價三分一。
政府全盤接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建議,局部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用地,剩下的140公頃保留作高球場,可續約至2027年中。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不滿政府的做法。
新論壇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表示:「佔我們總土地面積百分之六十幾的郊野公園,我們就不敢去動;高爾夫球場大家就那麼重視,那麼針對,道理何在?」
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鄺俊宇稱:「會否給我們的感覺是在『放生』高爾夫球場?而事實上我們一直討論,是那麼多人在水深火熱當中,住劏房、輪候公屋等很多年。」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指:「我們聽到不少市民的意見,希望能夠多些體育用地、休憩用地,基本上是平衡各方面的要求。」
26份私人遊樂場契約將陸續於2026至2027年到期,政府會考慮這些私人體育會對體育的貢獻及有否履行契約要求,再決定是否續約。如果獲續約,會徵收市值地價三分一。
劉江華說:「三分一的市值地價,是數以億計。現時這些土地用途的使用者,大概全港有五萬個會員,這幾年他們要計算會費要大增。到2026、2027年,這26幅土地並非自然、自動或必然會續期。」
其他續約條件包括需對外開放三成時間,及每月要舉辦公眾可參與活動至少2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