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至今僅批三間私營骨灰安置所 有議員指審批程序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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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9-03-12 00:01

撰文: 無綫新聞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生效一年多,訂明所有私營骨灰龕場必需領有牌照,才可出售或新出租龕位。在立法會食安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批評當局至今只批准三間私營骨灰安置所,認為審批程序太慢。

民建聯區議會(一)議員劉國勳稱:「死無葬身之地,這一年多,很多市民幫先人買了龕位,有些更是以前表一的龕場買了位,但因為條例生效,不能上位。」

公民黨新界西議員郭家麒表示:「不論是無法通過城規會,地政總署沒有正式批核的非法龕場,他們(市民)很希望盡快執法,如果證實不批核,便要關閉或將部分龕位還原。」

食環署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專員賴黃淑嫻指:「現時手上繼續處理中的申請,全部均未交齊文件,未交齊文件不是靜止了的狀態,審批過程中,當部門發現有問題,會要求申請人提交補充資料,甚至要做工程處理違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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