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批海事處批繫泊設備擁有人分租 涉濫用公共資源

即时港闻

发布: 2019-03-12 02:09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海事處規管私人船隻的繫泊設備有不足,容許設備擁有人分租泊位圖利,濫用公共資源。

現時船主可向海事處申請,在43個私人船隻繫泊設備區內泊位,但其中41個已「爆滿」,輪候個案逾500宗,最長達14年。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指,海事處2013年的核查發現,超過四成繫泊設備,並非由設備擁有人的船所繫泊,反映分租情況十分普遍。

但2008至2013年間,海事處完全沒有採取任何規管行動,諮詢法律意見後,海事處前年年底刪除「指定船隻」使用泊位的規定,並指法例容許分租,但公署批評海事處是本末倒置。

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我們強調合法不等於合理,公共資源不應該被濫用。」

公署又指四間遊艇會長期出租大量泊位圖利,以在銅鑼灣避風塘一艘長11米的船隻泊位為例,海事處每月收670元行政費,但遊艇會收取四倍多的泊位費。

申訴專員公署助理調查主任屈俊樂稱:「四間遊艇會合共佔用逾八百個私人繫泊設備位置,相關的書面(申請)允許大部分歷史悠久,即沒有訂立有效期,變相長期以珍貴的公共資源,補貼遊艇會生意。」

申訴專員公署向海事處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檢討遊艇會的安排是否恰當,例如考慮是否要定期作公開招標。公署又建議,考慮修改法例,檢討現時的輪候機制,研究如何加快繫泊位置的流轉。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