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動案 一名女被告否認兩項暴動罪獲准保釋

即时港闻

发布: 2019-03-24 21:03

撰文: 無綫新聞

旺角暴動案,一名女子在區域法院否認兩項暴動罪。

控罪指女被告畢慧芬2016年2月9日,於旺角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及豉油街近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

控方表示,被告審前覆核時表示認罪才安排審訊,認為她浪費法庭時間,法官同意,但表示不能左右被告認不認罪,將案押後至九月十六日再審。

控方將傳召十六個證人。辯方亦表示會傳召七人,包括腦科和精神科醫生,證明被告有先天性癲癇、情緒病等。她繼續獲准保釋。

更多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