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走政府女職員手機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被控普通襲擊等控罪。事主繼續作供,表示沒有想過在立法會大樓內,被議員搶東西。
許智峯被控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普通襲擊及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三項控罪。
案情指,去年四月立法會「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審議期間,許智峯在會議室外,取走保安局高級行政主任梁諾施的手機。
控辯雙方均同意的事實指,數碼法理鑑證科檢驗被搶的手機,發現當日早上約9時55分,手機上已登入的試算表帳號,曾發送包含五個文件檔的電郵到許智峯的電郵戶口,之後該電郵被刪除。
控方在庭上又播放閉路電視片段。當日早上約9時41分,梁諾施看見許智峯推門進入大堂後,開始記錄。許智峯按電梯掣後,隨即走向梁諾施,同時伸手狀似向她討取物件,很快取走她手上紙張並查看;再向梁諾施伸手,二人開始「左避右避」,一度離開鏡頭。
裁判官問梁諾施,許智峯如何從她手中拿到手機。她指當時雙手拿著手機,反手放在後腰位置,對方用雙手拉走手機。其後許智峯準備離開大堂,她一直緊隨其後,期間曾扯過對方的手,想拿回手機。
梁諾施指對事件很驚訝,沒有預計在立法會大樓內,會被一名議員搶東西,不知道如何應對,事情發生很快,感到很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