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走政府女職員手機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被控普通襲擊等三項控罪。作供的女職員指,事發時許智峯步步進逼,對他的行為感到震驚。
許智峯被控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普通襲擊及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共三項控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他否認全部控罪。
案情指,去年四月立法會「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審議期間,許智峯在會議室外,取走保安局高級行政主任梁諾施的手機,並走入洗手間觀看手機內容約十分鐘。
梁諾施作供表示,第一次做應變及通傳職務,在開會地點對出電梯大堂,用手機紀錄議員位置及有否出席會議。控方呈上證物,包括梁諾施當日執行職務使用的電話,及印有議員相片、名字及政黨背景的紙張。
她說當日早上約9時40分,許智峯走來問她在做甚麼,她回答說職責所在,正在工作。許智峯隨後說要看她手上的紙張,她迴避及說不方便,亦多次說「我有些驚訝」。
許智峯之後搶走她手上印有議員資料的紙張,她下意識將電話放在身後,但許智峯步步進逼,她向後退並有掙扎,期間兩人拉扯約五秒,最後許智峯搶走手機。
她尾隨許智峯到二樓走廊,三次向對方要求交還手機,但許智峯沒有交還,又走入男廁。她在門外等了三至四分鐘,用自己手機打電話給行動小組指揮、運輸及房屋局助理秘書長黎惠珊。梁諾施說,當時情緒不可以繼續工作,覺得震驚而且驚魂未定,在十時左右離開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