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就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申請司法覆核。本身是執業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指,現時申請司法覆核是過早;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指做法罕有。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說:「而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作出聲明,指他不應該被引渡。就一個在立法會正審議的法案去作聲明,是非常罕見做法,但外國都有這樣案例,但是很個別例子,不常見的。」
民建聯香港島議員張國鈞表示:「所以在立法會未透過立法程序通過有關法例時,若市民早過完成立法程序階段提出司法覆核,在法庭來說,除非有些非常例外的情況,否則法庭在一般大原則之下,都不會受理有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