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就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申請司法覆核。
劉鑾雄透過律師發聲明,指已就《逃犯修訂條例》向高院尋求司法覆核許可。
根據入稟狀,劉鑾雄要求法庭裁定將他引渡至澳門的做法,違反香港人權法案中保障公平審訊和被告人權利等的條文規定。
入稟狀又指,按照現時草擬方式,《逃犯條例》修訂不應具追溯力,任何在修訂生效前被定罪的人,都不應被移交。
劉鑾雄和商人羅傑承,2014年在澳門被控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兩人因病缺席聆訊,最後裁定罪成,判入獄5年3個月,一直沒有到澳門服刑,而香港與澳門目前無引渡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