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就搶手機案出庭自辯否認三控罪 案件明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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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9-04-01 02:35

撰文: 無綫新聞

搶走政府女職員手機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被裁定普通襲擊等罪表證成立後,出庭自辯。

許智峯否認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普通襲擊,及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三項控罪。

他在東區裁判法院自辯,指由政府組成監察議員行蹤、俗稱「狗仔隊」的「全程監察小組」,在立法會存在是「荒謬」,認為他們無權在立法會紀錄議員行蹤,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亦干預立法會運作。他曾去信政府,表明不同意「狗仔隊」做法,但未獲回覆。

許智峯表示,去年四月案發當日在二樓大堂,看到行政主任梁諾施手持紙和電話做紀錄,多次查問對方「做甚麼」、「可否給我看一看」,梁諾施回應「我做事而已,不要難為我」。

許智峯形容當時梁諾施「鬼鬼祟祟」、「閃縮」,認為當中涉及一些嚴重且違法的事情,想取得證據舉報,否則就無機會,他取得手機後便走入廁所。

許智峯解釋,做法是針對政府違法行為,卻令該名女職員難受,因此向她道歉。

控方盤問時指,許智峯已取得梁諾施手上的紙,毋須再取走對方手機。許智峯不同意,說梁諾施當時收起手機,更覺可疑。

案件星期二再審,許智峯將會繼續接受控方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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