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首讀及動議二讀,內務委員會將按程序討論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草案內容。
草案首讀後,民主派議員離席,由於法定人數不足,要響鐘十五分鐘,等候議員返回會議廳。
在約十一分鐘後有足夠人數,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動議二讀草案,期間民主派議員進入會議廳,並高叫口號,又多次提出規程問題,包括指有人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政府撤回法案及澄清言論等,均被主席梁君彥拒絕。
李家超發言時重申,修例是為處理港人涉及的台灣殺人案,並堵塞本港現時引渡制度上的漏洞。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我們現時是沒有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的刑事司法互助及移送逃犯要求。」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局長,你等一等,甚麼規程問題?」
民主黨香港島議員許智峯稱:「因為有市民司法覆核,挑戰他違反人權,這條條例應終止或撤回,程序上是可以這樣做。」
香港島議員區諾軒指:「他說行政長官發出證書後,會有一個法律程序,我想澄清是甚麼法律程序?」
李家超回應:「主席,政府、保安局及我的同事,都會在法案委員會討論條例草案時解答各議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