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立法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 首次定罪可罰十萬元

即时港闻

发布: 2019-04-09 02:13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建議立法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擴大《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涵蓋至商業性質人對人促銷電話,建議設「拒收來電登記冊」,商戶不得在未經登記用戶同意下致電,亦不能隱藏來電顯示,否則用戶可以舉報。

當局會先向違例者要求糾正,若商戶再致電,首次被定罪可罰款10萬元,第二次或之後可被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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