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指民安隊分工不均 兩成隊員未達最低服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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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9-04-17 02:48

撰文: 無綫新聞

審計署批評民安隊管理上問題,約兩成隊員未達最低服務要求。

去年七月一名男子在大嶼山玩滑翔傘期間失蹤,最後證實死亡,期間民安隊多次展開搜救。除了山嶺搜救,民安隊亦負責人群管理、打風期間疏散居民等服務。

民安隊有約一百名職員,及約三千多名輔助部隊隊員,2017年度總開支逾一億元。但審計報告指,過去三年有約一千人未符合《民安隊通令》要求,每年必須提供最少60小時訓練和服務,平均每年有六百多至七百多人、即約兩成,未達30小時的最低服務要求,其中二百多人是完全無提供服務。

審計署指是屬於違紀行為,民安隊處長有權作出降級或罰款等懲罰,但未有採取紀律處分。

亦有隊員獲編配逾一千五百小時訓練和服務。審計處認為分工不平均,建議民安隊加強措施,確保隊員符合最低服務要求。

至於服務承諾也未達到。2017年處理13宗山嶺緊急動員個案中,超過五成未達到一小時到場的服務承諾。審計署要求清晰界定衡量山嶺緊急行動召喚所需的目標準備時間。

民安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認為有助改善訓練及行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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