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達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判監八個月獲准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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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9-04-23 19:37

撰文: 無綫新聞

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一項控罪罪名成立,判監禁八個月。考慮他有三十年公職、半生服務社會,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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