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搶政府女職員手機案 控方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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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9-04-23 22:47

撰文: 無綫新聞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搶走政府女職員手機案,控方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提到,許智峯清楚知道手機不是他的,無論他是否喜歡女職員所做的事,也不應該搶手機。搶手機是想拿自己沒有的資料,已屬不誠實取用。而在之後記者會上,沒有提到用手機下載附件,是進一步隱瞞。裁判官指,不會考慮他是否故意不交代部分內容。

案情指去年四月,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法案期間,許智峯在會議室外取走保安局女職員的手機。

許智峯否認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普通襲擊,及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三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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