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會倡海外醫生公院臨床工作18個月 政府指不切實際

即时港闻

发布: 2019-04-26 08:38

撰文: 無綫新聞

醫學會提出,放寬海外醫生實習安排新方案,要求不同機構的海外醫生通過執業試後,都要在公立醫院「臨床工作」十八個月,才可免實習。政府形容這方案不切實際。

政府晚上與多個前線醫生團體會面,討論醫學會提出的新方案。醫學會建議,醫管局、大學醫學院及衞生署的海外專科醫生,要在香港工作至少三年,包括通過執業試後,劃一要有十八個月「臨床工作」經驗,才可獲豁免半年實習,成為本地註冊醫生。

醫學會指大學及衞生署可透過行政安排,讓醫生暫調到醫管局。政府認為醫學會只計算醫生在公立醫院做的「臨床工作」,不切實際。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說:「我們希望吸引人手幫助衞生署,處理現時積壓的輪候時間、他們現時要有的服務。如果這名醫生又要花時間去訓練,這是不切實際,基本上我們現時討論的不是資歷淺的醫生,而是專科醫生。」

醫生組織說與政府看法有分歧。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執委馬仲儀稱:「(新方案)是一個深思熟慮的方案,得到多方面支持,暫時沒有看到要修改的空間。其實是僱主責任,看如何編排醫生的工作,令他既可以服務衞生署,又可以得到我們認為需要的全面臨床服務經驗。」

代表病人組織的醫委會委員則認為,新方案難以執行。

醫委會委員林志釉表示:「表面上達到一視同仁基本要求。不要忘記衞生署是政府部門,醫管局是獨立機構,如果在工作上有這樣的調配,會比較複雜。」

政府期望業界在下月初醫委會例會表決前,繼續討論不同方案,作出正面及一視同仁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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