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前高官馮永業涉嫌收取商人陳婉玉利益案。馮永業說,陳婉玉跟他一起時會很開心,並逐漸變成她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現在重新審視這段交往,承認有潛在利益衝突。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前副秘書長馮永業在區域法院自辯,繼續提到同商人陳婉玉的關係。他說,最初認識陳婉玉時,對方羞澀、不提及家人或工作;又同意對方因離婚需接受心理輔導,覺得被遺棄。
而陳婉玉跟他一起時會很開心,同意是對方情緒上依靠,逐漸變成她生命中重要的男人;又試過看樓時陳婉玉被稱馮太,知道陳婉玉感到很開心。
馮永業又說,05年3月,政府處理港聯航空有關重慶和寧波等地航權申請時,不知道陳婉玉是港聯高層。兩個月後收到陳婉玉署名的信,要求政府就西九龍直升機場減租,才知道對方是港聯執行董事。
馮永業指,二人關係一直不涉及公務,但長遠或有潛在問題,亦為了家庭,之後他打算離開政府。
控方問馮永業,按立法會會議紀錄,陳婉玉在05年1月以港聯董事身份出席會議,當時他亦在場。馮永業指,沒有印象她有否出席。控方問「你不關心女朋友動向?」馮永業指當時太多人,亦沒有翻查會議紀錄。
又提到與陳婉玉的私交,在公務上沒有任何利益衝突,但現在重新審視這段交往,承認「的確有潛在的利益衝突」,但二人的物業投資屬私人活動,不認為有利益衝突需要向上級申報。
馮永業被控04年接受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雍景臺單位的臨時訂金,否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罪。
馮永業已完成作供,案件星期三繼續,辯方將會傳召另一名證人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