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前副秘書長馮永業被控收取商人陳婉玉利益案,陳婉玉完成自辯,下月十八日結案陳詞。
陳婉玉接受控方盤問時指,在03年認識馮永業時,不知道他任職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又指在04年至05年期間,無需要就公司的直升機業務,與經濟發展及勞工局的官員聯絡,但控方指她05年曾發電郵給該局的官員。
而馮永業05年在華盛頓與她會面,回港後負責處理港聯航空向政府申請南京、重慶等地航權,陳婉玉表示不知情。
馮永業被控04年接受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雍景臺單位的臨時訂金,以傾向優待對方相關三間公司。兩人都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