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前副秘書長馮永業被控收取商人陳婉玉利益案。陳婉玉完成自辯。下月十八日結案陳詞。
陳婉玉接受控方盤問時指,在03年認識馮永業時,不知道他任職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又指在04年至05年期間,無需要就公司的直升機業務與局方的官員聯絡。
她承認,05年1月以港聯航空執行董事身份出席立法會會議,有見到馮永業,但沒有打招呼。
控方又指,同年4月馮永業在華盛頓與她會面,回港後處理港聯航空向政府申請南京、重慶等地航權。陳婉玉表示不知道。
馮永業被控04年接受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雍景臺單位的臨時訂金,以傾向優待對方相關三間公司。兩人都否認控罪。